莱阳农学院学生学业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

    2010-05-17 11:36:26           浏览数:0

莱 阳 农 学 院

学生学业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

莱农院发〔2006121

为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考风,现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业考核及管理要求

1.学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均需取得60分及其以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

2.所有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课程)均必须统一考试要求,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撰写论文、口试、技能测试(包括实践和实验)、设计作品等考核方式,或多种考试方式相结合进行考核。

3.课程总评成绩包括考勤成绩、平日成绩(作业、提问、小测验、实际操作、实验、课堂讨论、习题、0.5周以内的实习成绩等)和期末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并标明各部分所占的比例。对不及格的成绩教师须用红笔标识

4.无实验或实验少的课程,考勤成绩和平日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其中平日成绩的比例不低于20%;实验学时占总学时30%及其以上的课程,考勤成绩和平日成绩所占比例可达40%,其中平日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

5.实验考核应在理论考核之前完成,考核要严格、认真、标准一致。既要注重实验基本技能的考核,又要注重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

6.0.5周及以上的实习单独考核,单独计学分,单独填写成绩表。0.5周以内的实习在课程内考核,计入平日成绩。

7.体育课成绩考核执行《莱阳农学院体育课教学管理规定》。

8.本科英语课程成绩考核执行《莱阳农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外语教学工作的意见》。

9.科研训练和课程论文的考核执行《莱阳农学院关于本科学生进行科研训练与课程论文的暂行规定》。

10.社会实践的组织与考核执行《莱阳农学院关于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暂行规定》。

11.专业与公益劳动的组织与考核执行《莱阳农学院学生专业与公益劳动管理细则》。

12.毕业实习与设计的组织与考核执行《莱阳农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和《莱阳农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补充规定》。

13.学生除重病、至亲病故外,不允许缓考。需要缓考的,须填写《缓考申请表》,并持校医院请假条或转诊单和医院有关证明,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批准备案。凡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未参加考试的,均以旷考论处。

14.缓考的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初随同补考进行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如实记载。若考试不及格,可随下次补考再次补考,补考成绩最高计为60分。

15.对考试违纪及舞弊者,执行《莱阳农学院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

16.毕业之前未交清学校规定费用的学生,不允许其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告答辩(专科生)。学生须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回校重新进行论文或报告答辩。

17.仅因毕业论文未通过答辩而不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做结业处理,可以结业后一年内申请回校重新进行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随下一届毕业生换发毕业证书。

18.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教育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学院学工办进行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统计并向教务处提供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名单。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19.某课程的学分发生变化,重新学习课程的学分按变更后的学分计算。

20.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课程最后考核:

1)因病、因事请假,无故旷课累计达到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

2)缺交作业次数达某门课程总作业次数的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或作业总评成绩不及格者;

3)课程的实验、实习考核不及格者。

二、必修课程的补考、重新学习

1.学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均给予一次补考和一次重新学习的机会,补考成绩最高计为60分,重新学习成绩最高计70分(绩点为2.0);补考成绩和重新学习成绩分别计入补考成绩栏和重新学习成绩栏中,并在成绩单中如实显示。

2.课程考试及格者不允许重新学习。

3.凡补考不及格,重新学习仍不及格的课程,在基本学制内(普通本科、学分互认本科四年,专科三年,普通专升本两年)内,不再给予重新学习的机会。

4.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的补考、重新学习按第1条执行。

5.经补考后,同一门课程不及格人数达到20以上的,单独开设重新学习班,达不到单独开设重新学习班的课程,学生可跟随同一课程的教学班重新学习,并跟班进行考试。若跟班重新学习的课程与其它课程修读时间发生冲突,由学生与任课教师协商解决。若考试时间冲突,应当先保证当学期正常课程的考试,对考试时间冲突的重新学习的课程,按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在下学期开学初随同补考进行考试。

6.所修课程补考不及格,若因教学计划发生改变或其它原因而使所修课程无法开出导致在校期间无法重新学习的,可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7.凡旷考、考试违纪、本科生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和重新学习,只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专科生考试作弊的课程在校期间不能正常补考和重新学习,必须于专科结业后一年内返校参加补考。

8.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安排补考,不要求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可继续修读本门课程,也可选修其它课程。重新学习课程最高计为70分。

三、成绩管理

1.成绩的记载

1)除入学教育与军训、毕业教育、专业与公益劳动外,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学生均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凡修读的课程均记入成绩库,参与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在计算学分绩点时,重新学习过的课程取最高成绩。学生成绩单为写实性(记录所有修读课程的原始成绩)。

2.成绩查询

学生可以在考试结束一周后凭密码进入成绩查询系统(jiaowu.lyac.edu.cn)查询课程成绩。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提交后两周内或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申请查卷,查卷按《莱阳农学院考试管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与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