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7 11:22:30 浏览数:0
莱阳农学院监考教师职责
莱农院发〔2006〕186号
一、监考教师必须佩带监考员证进入考场。
二、监考教师应熟悉《莱阳农学院考场规则》、《莱阳农学院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莱阳农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等考试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开课学院考试办公室报到、领取试卷、草稿纸、考场记录单等考试用品,核实考场、参考班级、人数、并清点试卷份数。
四、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宣布《考场规则》,清点参考人数,检查考生对号入座情况、考试证携带情况、考试证与考生是否相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是否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等,对于不对号入座,不将所带物品放到指定地点,不听监考教师劝告的考生,不发给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报学院考试办公室。
五、对于没带考试证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若学生在考试之前发现考试证丢失,可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在考场记录单上作详细记录,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身份证交学院考试办公室,学院考试办公室交考试中心,待学生补办考试证时由考试中心还给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任何证明允许无考试证学生参加考试,一经发现,给予开具证明的单位、个人和监考教师通报批评。
六、对于考试证与考生不符者,应记录学生所在班级、姓名、学号,没收考试证,并令其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报学院考试办公室,按作弊处理。
七、考试铃响后,监考教师逐一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核对试题页号,检查是否有漏页或印刷不清等,有听力的外语考试应提醒考生调好收音机。督促和要求考生在答题前必须在试题纸、答题纸上先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
七、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念题、不解释题,不以任何方式暗示答题内容或范围。应集中精力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说话、看书报资料,接听手机、接发短信、不准当场批阅试卷或做题。
八、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考考生才能交卷出场。监考教师清点参考人数与试卷份数是否相符。
九、考试过程中,若发现作弊考生,应立即没收学生试卷和作弊材料,令学生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并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试卷、作弊材料、监考教师对学生作弊情况说明材料、考场记录单报学院考试办公室,由学院考试办公室及时将上述材料交考试中心。
十、考试结束铃响后,向考生宣布收卷、交卷方式。要求考生保持安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待清点回收试卷和剩余试卷与领取试卷数量相符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若发现试卷份数不符,要当场查明原因。
十一、收卷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将试卷、考场记录单、草稿纸、多余试卷及违纪、作弊考生材料一起送学院考试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监考教师若因事、因病不能准时到场,必须在考试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更换监考教师。
十三、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考场。若有事需离开考场,必须履行监考人员变更手续。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场内关闭手机。
十四、对于监考过程中出现违纪的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