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2 09:44:45 来源:机电工程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62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和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自入学以来,未出现以往课程未获得学分情况),科研能力显著(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8月31日,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发展潜力突出。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学院共计分配和评选推荐7名硕士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依据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申报评选。申请者主动按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机电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荣誉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9月24日下午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xingyu@njust.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工程楼209室,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2.学院按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设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明确评审监督人员,学院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监督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拟获奖人员的参评支撑材料电子版在学院网站以pdf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以充分发挥奖学金对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激励作用。
附件:
1.《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机电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机电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