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0 09:18:59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青农大教字[2013]29号
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1)14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作,现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方案》的总体工作安排,启动特色名校建设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思路
课程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因素,对于建构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创新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课程建设要以先进的现代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教学改革为主线、以课程群建设为主体、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着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重加强教学课件、网络教学视频、网络教学资源和教材建设,着重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业考核方法。在3年内,学校将建设网络视频课程34门、省级精品课程(或达到省级精品课程标准)60门、校级精品课程92门、校级优秀课程92门、院级重点课程138门,构建省、校、院三级优质课程体系。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应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课以及涉及面比较广、相对稳定的专业选修课,课程开设时间2年以上。为了促进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和协调发展,鼓励各学院开展课程群建设。课程群的课程数量一般在6门以内,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课程整合重组的力度大、综合性强,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
(二)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要求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3年以上,应为我校教学经验丰富,授课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的专职教师。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其他类别的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三)课程主讲教师要求
每门课程应配备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主讲教师队伍,专业课主讲教师2人以上,专业基础课主讲教师3人以上,公共基础课主讲教师4人以上。同一教师参与课程建设的课程数量不超过2门。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采取由学院组织专家遴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青岛农业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特色名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相结合的方式。
(一)组织动员
学院要根据专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部署安排,进一步研究本学院课程建设现状与水平,做好科学、统一的建设规划,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确保申报数量和质量。学院要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拟推荐课程名称及负责人信息(格式见附件1)、日程安排、申报要求、评审程序、各类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等。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申报通知的下达工作,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2013年10月15日前,学院将工作计划提交学校特色名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项目申报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学院的部署提交申报书。项目组要按要求制作课程资源,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指定网站。要求网上信息丰富,其中网络视频课程和按省级精品课程标准建设课程的课程录像上网比例要达到20-30%左右,其他类别的课程的课程录像上网比例要到10-20%左右。如果是按课程群建设的课程,还需提供约40分钟的说课录像。
(三)项目评审
1.学院遴选推荐
各学院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认真查阅项目申报书,对申请课程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各学院成立课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按照各类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对所有申报课程进行打分,遴选出推荐课程,各学院推荐课程数目见附件3。专家评审委员会要对所有参评课程建设项目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以文字形式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修改项目申报书,进一步完善课程网站资源。申报书由学院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学校特色名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评审工作需在2013年11月5日前完成,具体评审时间由各学院自主安排。
2.学校组织专家评议
学校特色名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学院推荐的课程建设项目报校外2名专家评议,专家参考《青岛农业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程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附件4),对申报课程进行网上评议,并给出书面意见。若有1位专家不同意立项建设,课程建设项目